乡镇卫生院药规章制度
导读: 在我国,疫苗免疫接种工作是保障全民健康的重要环节。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需要接受严格的计划免疫专业,熟练掌握各种疫苗的特性、接种方法、剂量以及可能的副作用等,以确保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此外,所有用于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都需由卫生防疫机构统一调配和分发,禁止任何非正规途径购买疫苗。同时,这些疫苗必须在适宜的温度下妥善保存。疫苗接种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卫生部的规定执行。工作人员会仔细检查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和卡,确保接种的疫苗符合儿童的需求,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对于有特殊病史或过敏史的儿童,工作人员会在接种证和卡上做出明确的记录,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接种或暂时延迟接种。在接种过程中,工作人员会仔细核对疫苗的品种、质量和有效期,对合格的疫苗进行注射,并对使用的注射器和针头进行严格的无菌处理。对于一些特殊的疫苗,如卡介苗,还需要使用专用的注射器和针头,并进行明显的标识。接种完成后,工作人员会在预防接种证和卡上准确记录所接种的疫苗种类、时间、批号等信息,并由接种者签字确认。同时,工作人员还会要求儿童在接种后留观15-30分钟,并向家长或监护人详细解释可能的接种反应和注意事项。如果出现预防接种的意外或事故,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救治,并尽快通过通讯工具向上级卫生防疫站报告。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对疫苗免疫接种工作的严谨态度和对公众健康的高度重视。
1. 从事疫苗免疫接种的工作人员需接受计划免疫专业,熟练掌握疫苗接种流程、疫苗特性、接种部位、剂量、方法以及禁忌症,同时了解接种反应的判断与处理技巧,以确保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2. 所有用于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都应由卫生防疫部门逐级调配并分发,禁止通过非正规途径购买疫苗,并在适宜的温度下储存。
3. 根据我国卫生部的规定,对儿童的免疫程序进行检查,包括核查儿童预防接种证、卡,比对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以及接种记录,确保儿童符合本次接种条件并接种相应疫苗。
4. 与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详细沟通,了解儿童近期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过敏史以及接种疫苗的反应情况,如有需要,可测量体温并进行体检。对于存在禁忌症的对象,不得接种或暂时延迟接种,并在预防接种证、卡上做好相关记录。
5. 仔细审查待接种的疫苗种类,检查其外观质量。若疫苗出现过期、变质、污染、发霉、有无法溶解的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模糊、安瓿有裂纹或受冷冻的液体疫苗(除甲肝外),一律不得使用。
6. 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全面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制度。无菌和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需单独存放。
7. 积极推进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和标明厂名、厂址的一次性无菌塑料注射器。使用后需立即破坏、回收并集中销毁,严禁重复使用。
8. 卡介苗的注射器和针头需专用,并有明显标识。
9. 根据疫苗的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的接种方法、部位和剂量进行疫苗接种。
10. 在预防接种证、卡上准确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批号、接种者签名等信息。
11. 接种后,儿童需在留观区停留15~30分钟,并向家长或监护人通报接种可能产生的反应和注意事项。
12. 如遇预防接种意外或事故,须立即启动急救措施,并通过最快的方式向县卫生防疫站报告。